
福州投資落戶政策辦理條件
1、凡在我市市區投資達80萬元人民幣的外資企業、民營企業及市外企業的投資者,可為本人及隨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(外資企業投資者可為親友)或企業員工申請辦理3個常住戶口,每增加30萬元人民幣投資增辦1個常住戶口。[縣(市)投資金額可按縣(市)政府規定執行]。
2、凡年上交稅額達30萬元人民幣的外資企業、民營企業及市外企業駐榕代表處、辦事處,可按年度為其員工申請辦理2個常住戶口。每增加20萬元人民幣稅額增辦1個常住戶口。[縣(市)投資金額可按縣(市)政府規定執行]。
3、凡在我市市區注冊,年生產總值達到500萬元人民幣的非公有制企業(含股份制企業,下同),可為其聘用的生產或經營管理人員申請辦理市區常住戶口。具體條件:年生產總值達到500萬元的企業,允許申辦3個常住戶口,年生產總值每增加100萬元,增辦1個常住戶口。[縣(市)投資金額可按縣(市)政府規定執行]。
繼續閱讀“[福州投資落戶政策]2020福州投資入戶辦理條件、流程、材料”